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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專區

壹、依據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實施計畫辦理。
貳、目的:
一、加強本校學生校內外之交通安全,養成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之習慣。
二、輔導學生認識交通標幟,遵守交通標幟和交通指揮。
三、培養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及法治觀念,並針對違規行為提出輔導與改善措施。
叁、實施日期: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。
肆、實施原則:
一、全面原則︰教育對象為全體學生, 所有教職員工亦應配合。
二、持久原則︰各班應長年實施, 配合各科教學。
三、適性原則︰注意個別差異針對不同對象隨機實施。
四、成效原則︰把握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等多項特點,設計不同內容及方法,力求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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